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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市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情况通报金背杜鹃

时间:2022-09-07 20:01:02 来源:旱地农业网 浏览量:1

2015年沈阳市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情况通报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如法国香槟、老龙口白酒等。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服务区域经济为抓手,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努力挖掘地理标志产品资源,指导、受理、审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积极组织协调国家质检总局对沈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技术审查工作,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沈阳地理标志

产品现状

截至2015年底,沈阳共获批地理标志产品14个,按时间先后分别是永乐葡萄、清水大米、东陵红树莓、老龙口白酒、辽中鲫鱼、辽中寒富苹果、法库牛肉、辽中玫瑰、康平地瓜、辽中大米、辽中葡萄、苏家屯大米(红菱大米)、五龙山葡萄和梁山西瓜(小梁山西瓜)。

辽中县在获批5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基础上,于2015年2月13日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辽中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现场验收,并于2015年4月13日获批成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这是东北唯一一个获批成立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努力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品牌,推广区域精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极大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情况

积极组织接受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辽中寒富苹果等生产基地和企业、听取筹建示范区工作报告后,现场出具了辽宁省辽中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意见,辽宁省辽中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

对辽中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示范区筹建的实地审核

工作

召开辽中县获批国家地理2015年5月14日上午,沈阳市质监局和辽中县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发布,辽中获批成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新闻

发布会

精心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按照突出重点、宁缺毋滥、培育精品、打造品牌的原则,地理标志产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经过认真调研,确定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梁山西瓜(小梁山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在多方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7月份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申请受理,11月份通过了在北京进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审查,12月份获批成为地理标志产品。

完善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明确了沈阳所有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单位、管理单位、检验单位、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等,建立联系方式,并将国家质检总局对沈阳14个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申请受理、批准以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的文件在我局外网上公示,加大对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辽中)的宣传。

信息统计工作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在各级质监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检查全辖区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机制、技术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现状,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模式、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等。

专项监督抽查行动2015年共检查了13个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辽中),监督检查企业33个,监督检查产品包括葡萄、大米、红树莓、白酒、鲫鱼、苹果、牛肉、玫瑰、地瓜等9类13个产品,监督检查产品货值300万元,抽样企业23个,抽样产品数85个。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有效宣传和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工作重点

下一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深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拓展并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方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经济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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